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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车辆!同一司机!同一路段!同组交警! “任性”驾驶员:一周两次严重超员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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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董永芳 通讯员 黄启先 潍坊报道

俗话说:一个人不会在同一地方跌倒!许多驾驶员因为交通违法被交警查获处罚后,都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改正。但也有个别驾驶员在被处罚后,依旧心存侥幸,我行我素。8月20日,山东省高密市公安交警在执勤时就查获了这样一起屡教不改的违法驾驶员:一周之内在同一路段两次严重超员被查获,让人大跌眼镜。

8月20日17时58分许,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阚家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三斗路巡逻时,发现前方行驶的一辆鲁G牌号的小型客车左后胎胎压严重不足,车厢向左后倾斜严重,有超员嫌疑。于是执勤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该小客车核载7人,实载14人,超员7人,超员率达100%。民警在准备对驾驶员开具处罚决定书时,感觉该驾驶员十分“面熟”:原来该驾驶员叫王某,山东高密人,今年63岁,拥有C1驾驶证。5天前,他驾驶该车辆在该路段行驶时,因为涉嫌超员、擅自改变机动车参数(当时车内实载12人,超5人,超员率达70%以上)受到了罚款7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并责令当场恢复车辆原状。没想到刚刚过去5天,他又出现这样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据王某交代:车上所拉人员均是同村去某种植基地干活的农民工。当执勤民警询问王某为什么刚被处罚过,今天又严重超员时,王某尴尬地说,此举是为了图省事,觉得前几天被查后,今天不会再被查到,结果让他“大失所望”。执勤民警对驾驶员及乘坐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耐心讲解了超员等违法行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想象,要求驾乘人员吸取教训,坚决杜绝驾乘超员车辆。随后,超出人员被安全转运。

针对王某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对王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决定,驾驶证因记满12分也被暂扣。

“驾驶员为节省成本多赚钱、乘客为了贪图方便坐超员车,都是对自己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高密公安交警提醒,今后将会结合交通安全“夏季整治行动”的不断推进,持续压实对超员超载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打整治。广大驾驶人、乘客务必要杜绝驾驶、搭乘超员车辆,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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